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

藥理所研究生選填指導教授原則與表格請至此處下載。

※ 歡迎錄取新生與本所專任教師聯絡面談、討論學習目標與確認論文指導教授。徵詢確認指導教授後,學生與教師雙方可於開學後簽署「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」,於入學第一個學期結束前繳交至所辦。

※ 修讀期間如需更換、增減指導教授名單,請另外填寫「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」、「更換指導教授協議書」繳交至所辦。